伶官传序例证法

作者:佚名

本文属于史论。写史论一般都要使用例证法,以论带史,以史证论。运用这种方法,关键在于准确地选择典型事例。本文第一段就提出以庄宗得天下和失天下的史实为论据,但在具体选材上,却以“晋王三矢”这一不能确定为史实的传说作为事例,并加以详述,体现了作者精于选材的匠心。文章并没有写庄宗如何“逸豫”,但通过“晋王三矢”这一典型的、生动的事例,充分地体现了庄宗的“忧劳”,突出了“人事”的作用,再辅之以评论庄宗盛衰时所涉及的点滴史实,就使人对于庄宗的由“盛”而“衰”、由“忧劳”到“逸豫”不言而明,达到了以材料论证观点的目的,起到了以古鉴今、举一反三的作用。

伶官传序

  呜呼!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哉!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,与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 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,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,契丹与吾约为兄弟,而皆背晋以归梁。此三者,吾遗恨也。与尔三矢,尔其无忘乃父之志!”庄宗受而藏之于庙。其后用兵,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,请其矢,盛以锦囊,负而前驱,及凯旋而纳之。 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,函梁君臣之首,入于太庙,还矢先王,而告以成功,其意气之盛,可谓壮哉!及仇雠已灭,天下已定,一夫夜呼,乱者四应,仓皇东出,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,君臣相顾,不知所归,至于誓天断发,泣下沾襟,何其衰也!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?抑本其成败之迹,而皆自于人欤?《书》曰:“满招损,谦受益。”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,自然之理也。  故方其盛也,举天下豪杰,莫能与之争;及其衰也,数十伶人困之,而身死国灭,为天下笑。夫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,岂独伶人也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