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波

高波,1913年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。1930年到爱国民主人士杜斌丞处工作,先后担任警卫员、副官。1934年考入西安绥靖公署步兵训练班。1935年参加杨虎城第十七路军。西安事变后,前往延安,被分配到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,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 1938年3月,高波从抗日军政大学毕业,被分配到烽火剧团工作,不久担任剧团团长,几年时间里,高波率剧团30余人几乎跑遍了陕甘宁边区,为部队和群众创作和演出了京剧《平型关大战》、歌舞《小放牛》等许多表现八路军和抗日军民英勇斗争的戏,成为了抗日根据地军民喜爱的战斗性文艺团体。1942年,高波被调到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三旅政治部,任民运科科长,参加了延安军民的大生产运动。 1945年,高波被派往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新编第十一旅第一团任政治委员,负责对旧军队的改造工作,不幸落入反动军阀马鸿逵之手。 在狱中,高波等共产党员严词拒绝了马鸿逵的利诱。1947年,高波被押往兰州国民党军西北行辕俘虏收容所,斗争环境更为恶劣。高波同狱中的共产党员建立了秘密的中共党支部,任支部书记,带领狱中同志与敌人进行了不屈的斗争。在兰州监狱的一年多时间里,敌人用尽了各种手段,打得他遍体鳞伤,最终都没有能使高波屈服。他以诗表明自己在敌人面前的坚贞不屈:本为民除害,哪怕狼与狗!身既陷囹圄,当歌汉苏武。 1948年10月,高波英勇就义于南京雨花台,时年35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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